近日,沈阳市科学技术局下发文件,确定了51家科技服务机构为沈阳市科技创新劵首批服务机构,我校申报的沈阳建筑大学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辽宁省新型建筑材料制备技术重点实验室、辽宁省建筑结构工程重点实验室获得批准。获批数量在驻沈高校中名列前茅。
科技创新劵政策的实施和创新劵服务机构的成立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环境,创新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方式,激发科技型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活力,降低科技创新成本的重要举措。从现在开始,沈阳市将向科技型小微企业免费发放创新劵,促进小微企业向公共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
创新劵服务机构的获批,为学校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机遇,学校将进一步整合优势资源,为我市小微企业提供更加灵活、方便、快捷的服务,继续瞄准沈阳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为沈阳地方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撰稿:韩毅 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