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商学院第七届教授委员会在C3-204会议室召开2018年第三次会议。
会议主要修订和完善了“沈阳建筑大学商学院第七届教授委员会章程”,再次强调了商学院教授委员会的设立目的、组织原则和职责范围,并布置了本学期教授委员会的主体工作。全体教授委员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强化教授委员会的带头、带动作用是深入落实十九大精神、加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学院综合治理中的指导作用、完善学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施“教授治教、学术至上”方略的重要体现,旨在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撰稿人:潘宏婷 编辑:杨漪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