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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南区法学会参报第三十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在我校举行

发布时间:2018-12-21     作者:   点击:[]

12月13日下午,浑南区法学会参报第三十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暨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获奖论文表彰会在我校建筑博物馆学术报告厅举行。浑南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浑南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我校管理学院相关领导、沈阳市建筑法学研究会会长、法律系相关教师以及全体学生参加了本次表彰会。

管理学院有关领导对浑南区委政法委的各位来宾表示欢迎。本次系列活动由浑南区委政法委、建筑法学研究会以及建筑大学法律系师生三方共同参与,浑南区委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对建设法学研究会以及我校法律系的积极参与表示感谢,对法治浑南的建设情况及未来发展方向与大家进行了交流,宣读了《关于表彰浑南区法学会参报第三十届“全国副省级城市法治论坛”及第十五届“辽宁法治论坛”获奖论文的决定》并为获奖学生颁奖。

沈阳市建筑法学研究会会长指出,法学学科实践性很强,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应该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地方法学会、法律工作者和高校联系起来,将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以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优秀法律人才。

撰稿:于也锐 编辑: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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