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下午,教务处组织各学院负责实验室工作的实验中心主任及教师召开会议,安排落实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工作。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2021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各项信息和数据填报工作。会议由教务处负责人主持。
教务处负责人对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教学单位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依法统计,夯实各方责任。要规范统计工作流程,提升统计数据质量,确保本次我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要求各学院组织协调好本部门的实验室基本信息的统计工作,指派专人收集、整理、汇总有关原始数据,有关原始材料要在实验室存档,做到各种统计资料有据可依、有据可查。
会上,教务处相关负责人针对2020-2021学年实验室信息统计要求进行了说明。教务处实践科就教学实验项目、专任实验室人员、实验室基本情况、实验室经费等情况作了详细说明,确保学校各项填报内容完整、准确。
撰稿:刘千赫 编辑:韩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