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海内外校友们、社会各界人士及组织:
日月交替、岁月变迁。2023年9月,学校将迎来建校75周年,这是学校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全体建大人的盛大节日,更是学校凝聚各方力量、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良好契机。涓涓细流久,光华日月长。值此之际,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与校友会共同向广大海内外校友、社会各界人士及组织发出公益捐赠倡议,为学校发展献一份情、出一份力。捐赠款项将用于校园文化建设、学科专业发展、人才队伍发展、学生培养和创新创业等,期待您以“合作·共赢·发展”为理念,支持学校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捐赠原则
(一)自主自愿。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参与捐赠。捐赠数额不限,个人捐赠或团体捐赠名义不限,指定性捐赠和非指定性捐赠不限,充分尊重捐赠者意愿。
(二)统一管理。各项捐赠由学校统一管理。捐款由沈阳建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接收并开具捐赠专用收据,捐物由沈阳建筑大学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接收。实行专款(物)专用,所捐财物一律用于纪念活动、学校发展或捐赠人指定用途。所赠实物登记造册,列入学校资产管理账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损毁。
(三)公开透明。学校定期对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主动接受捐赠项目的监督审计,并向捐赠人通报受赠财物的管理情况。
二、捐赠项目
(一)发展基金类。包括设立各类人才引进基金、教师队伍发展基金、学生奖助学金、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金、校友活动基金等。
筹划项目:高端人才培育基金、学生奖(助)学金、教师奖教金、大病救助基金、学生创业基金、学科竞赛基金等。
(二)教学科研类。包括教学、科研项目合作,共建学科、实验室及研究中心等。
筹划项目:基础研究基金、特色学科建设基金、实验室建设基金等。
(三)基础设施类。包括资助已建、在建和待建的校内各种建筑物以及历史建筑物的修缮改造,建设、修筑、改造和冠名校园景观、楼馆场路、绿化项目及标志性实物等。
筹划项目:冠名学校建筑长廊、运动场馆、建筑博物馆、餐饮中心、校园道路、沈阳市东贸库等。
(四)实物捐赠类。包括图书资料、字画、音像资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通讯影像音响器材、办公设备或其他物品等。
筹划项目:建筑博物馆藏品、实验软件设备、教学软件设备、会议中心设备等。
(五)其他。根据捐赠者意愿设立的其他项目。
三、捐赠途径
(一)微信捐赠。
请捐赠人识别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填赠。
(二)银行捐赠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建筑大学支行
开户名称:辽宁省沈阳建筑大学教育基金会
开户账号:2105 0110 2576 0000 0352
(请在附言中提供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专业班级等信息。如有特殊捐赠用途的请注明)
(三)到校捐赠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中路25号沈阳建筑大学办公楼405室
(四)实物捐赠
捐赠实物由学校校友工作办公室代表学校接收,相关单位、部门负责捐赠实物的登记、保管、入库、陈列等工作。
四、捐赠鸣谢
(一)捐赠公布。根据捐赠者意愿,征得捐赠者同意,捐赠单位名称、捐赠者姓名、捐赠项目及数额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二)颁发捐赠证书。所有向基金会捐赠物品、现金的捐赠人均获得由学校教育基金会颁发的捐赠证书,并根据捐赠者意愿对其事迹进行宣传报道。
(三)授予荣誉头衔。作出特别贡献者,可聘为学校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根据其学术水平聘请捐赠人为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创业导师、成长导师等。
(四)项目冠名。对于部分捐赠项目可冠名奖学金、助学金等。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可按照捐赠方指定的名称命名。
(五)校企合作共赢。与捐资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人才、技术支持,助力个人及企业发展。
五、联系咨询
联系人:王军
电话:024-24690080
传真:024-24690080
邮编:110168
邮箱:xywj@sj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