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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签署服务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3-06-19     作者:   点击:[]

为贯彻教育部等十七部委《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要求,进一步健全协同机制,畅通转介干预就医渠道,6月19日,我校与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医校协同机制。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李敏与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院长栾燕签署了协议。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党委书记王秀珍、副院长陈春武、院长助理潘国良等医护人员及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教师代表参加了活动。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是辽宁省规模最大的三级精神专科医院,是辽宁省首家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项目单位,也是东北三省成立的第一家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辽沈人民的精神健康以及心理健康促进方面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引领作用。

我校历来坚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切实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心理健康发展。通过医校合作,建立绿色通道,为我校心理危机学生转介、诊断、治疗提供了支持,也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提供了专业保障,有助于进一步健全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推进校园心理健康服务的网格式全覆盖,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撰稿:张云飞 编辑:韩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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